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9 个部门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
| 索 引 号: 000014349/2020-113717 | 效力状态: 有效 |
| 发文单位: 贵港市发改委 | 成文日期: 2019年04月24日 |
| 标 题: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9 个部门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| |
| 发文字号:贵发改投资〔2019〕255号 | 发布日期: 2019年04月24日 |
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9 个部门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直各有关单位:
为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,加快推进对纳税领域信用体系建设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税务局等2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》(发改财金〔2016〕1467号),现转发给你们,请根据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,切实做好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工作。
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19年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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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(发改财金〔2016〕1467号).doc